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学校长马景林:对公立学校的“管理定位”影响“减负”效果

发布时间: 2018-07-12 11:1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胡俊 | 责任编辑: 胡俊

中国网讯 7月6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15位委员从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校外培训、加强家庭教育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有关部门在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规范课堂教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学生校内课业负担逐渐减轻,但也出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新问题,学生实际课业负担并没有真正减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学校长马景林在会上发言时指出,“减负”说了几十年,治理的成果有起伏,其中对公立学校的“管理定位”是影响“减负”效果的重要因素。

马景林认为,过去几年,“减负”的主要做法是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作业量;控制教材及考试的难度;控制招生过程中文化课的要求等。这些做法确实一度起到了明显作用,但也引发了相对消极的结果:一是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减负”,使得公立校的教育教学地位受到质疑。二是上一级学校选拔人才的标准,与“减负”之后,学生学习质量现状之间有落差。三是公立校大幅度“减负”之后“挤”出的时间和学习任务空间,必将被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挤占,形成新的负担。

对公立学校管理的“系统定位”,是把“减负”问题由“失控”变为“可控”的有效途径。为此,马景林建议:

一、不能牺牲必要的质量去实现“减负”。在控制教材和考试难度的前提下,重视文化课学习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只有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才能将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手段、方法运用到学生身上,学生学习负担才会相对减小。

三、用法律手段明确公立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各自的任务,用技术让“减负”可控。

总之,学校对学生的学习应该更加主动、积极、理智地做到:减应减之负,担应担之责,除应除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