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新要求,为新时代政协事业发展确立了指导思想、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使命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政协委员,应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融会贯通,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在新时代,人民政协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让人民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关键就在于政协委员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深刻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委员作用。
“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就是要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政协委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政协会议。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和委员参政议政的基本形式,是委员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最主要的场所。每一位政协委员应充分认识政协会议的重要作用,积极参加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准备会议发言,富有成效地献计献策、建言立论。
认真提出提案。与其他形式相比,提出提案是委员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委员应积极运用提案来履行委员职责,精心选题,认真撰写,努力做到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表达规范。
主动参加委员视察活动。开展视察活动,主要是为了让委员了解情况、知情明政,发现问题、加强监督,促进联谊、加强合作。在开展视察前,委员应根据视察题目,主动收集资料,认真进行准备;在视察活动期间,要深入了解情况,认真进行座谈讨论;在视察结束后,要深入研究问题,认真撰写视察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深入搞好调查研究。高水平的建言,是建立在有深度、有广度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只有搞好调查研究,协商监督才有依据,参政议政才有素材,发表意见才有底气。因此,政协委员应强化调研的意识,积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多研究、多思考,多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努力做到提出的建议可信有依据、献出的计策管用有价值。
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特色性工作。政协委员要明确自己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优势和责任,注意发现和总结群众中的真知灼见和新鲜经验,反映党委、政府从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民声民愿和建议批评。
只有真正“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政协委员才能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就是要维护形象,珍惜荣誉,严于律己。始终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政协委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讲团结、顾大局,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为改革发展加油鼓劲。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应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规定,自觉在法律和政协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无论是在政协工作还是在本职工作中,都要争一流、做模范,努力以自己优秀的品格、高尚的情操、模范的行为,树立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只有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才能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无愧于“政协委员”这个光荣的名字。(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