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农村食品安全“短板”

发布时间: 2018-07-09 11:39:21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徐艳红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群众幸福生活的最基本需要。但是,当前基层农村食品市场的“三无食品”及“山寨食品”情况依然不容乐观。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些“山寨食品”,比如康师傅被山寨成了“康帅傅”,六个核桃被山寨成了“六大核桃”,洽洽瓜子被山寨成了“治治瓜子”等,有些产品本身就是“三无产品”。这些“山寨食品”主要销往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不但涉嫌消费欺诈,而且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甚至会危害基层群众健康。

作为九三学社社员和地方食药监局的一名干部,我关注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已有多年,多次提交与基层食品安全相关的提案,其中《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提案》,得到九三学社中央高度重视并作为向全国政协提交的重点提案。

“山寨货”折射出农村食品安全现实

我之所以高度关注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和自己在农村遭遇“山寨食品”的经历有关。

我自幼在农村长大,逢年过节常回家探亲。有一次因时间匆忙,顾不上在城里给亲友买礼物,就坐上了返乡的列车。在路上的时候就想,现在农村条件越来越好,超市、商店很发达,城里有的东西估计农村都有,就地购买就好了。结果在农村商店货架上一看,竟有不少假冒伪劣、过期甚至“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有的食品居然还卖得很好。比如,有一款牛奶外包装跟蒙牛牛奶相差无几,细看却是“蒙友”“蒙午”,当时心里就想:这样的牛奶能喝吗?

之后我又到省内一些城中村及农村进行调研,让我吃惊的是,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可见基层特别是农村的食品安全状况堪忧。

2015年12月,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举办了一期由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参加的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期间我与60多位乡(镇)长就基层食品安全问题做了深入座谈,这让我对基层食品安全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原来基层领导干部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也感到头疼,也在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治理。之后,我开始通过提案或社情民意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10月到11月,我参与了河南省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验收工作。19个验收对象中,有9个皆因群众满意度未达到70%而被淘汰。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虽然近年来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同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比如,我在验收中了解到,农村食品经营者普遍在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方面不到位,无证无照经营的依然较多;一些仿冒假冒名牌的食品依然有市场,特别是在校园及周边质量堪忧的“五毛钱食品”很受中小学生欢迎。另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已经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吃得健康”“吃得安全”有了更高的要求。

基层食品监管存在明显“短板”

近年来,我就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做过多次调研,发现由于农民居住分散,消费水平相对较低,食品消费安全意识不强,对食品标签不太关注以及缺乏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加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相对落后,这就使得农村成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最大短板。

我认为农村食品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基层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乡镇一级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般下设几个综合办公室来负责当地整个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他们虽有食品安全统筹管理职能,但没有具体的监管执法职能,监管执法职能要由县级机关的派出机构具体承担。食品安全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除食药监管有派出机构外,市场监管、公安、卫生等部门也有派出机构,这些机构与乡镇无隶属关系,乡镇协调比较困难。

其次,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从监管队伍配置上看,受编制所限,有的食药监管所只有2~3个工作人员,而监管执法要求不得少于2人同时执法,“人少活多”问题比较突出。从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来看,2014年至2015年,基层监管所才组建,人员大多是其他部门划转或新招,业务还不太熟悉。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在对部分省辖市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评估检查和调研时发现,少数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对基层人员随机抽查提问,约1/3执法人员对食品快检工作基本常识和仪器设备操作规范方面知之不多。

此外,乡镇监管装备不足。一是快检设备缺乏,简单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无标签、过期、腐烂变质,眼看手摸鼻子闻就行,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非法添加、掺杂使假等问题则必须靠检测设备。但基层不少地方执法手段还处于“缺枪少炮”阶段。二是执法车辆缺乏。各地组建基层食药监管所时,正值我国公车改革,受车辆指标所限,即使有经费也无法配置。农村地域广、分布散,没有车辆,监管就可能流于形式。

让乡镇一级担得起食品安全治理重任

国家高度重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2013年,《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出台,把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作为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明确“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今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乡镇一级就成了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可事实上,乡镇一级监管派出机构又很难承担如此重任。那么如何补齐基层食品安全治理的短板呢?建议:

一是明晰基层乡镇(街道)派出机构的职责。可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乡镇(街道)成立食安委,由乡镇长担任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执法协助、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县级派出机构实施双重管理,派出机构人员的考核评优、人事调整等方面,县级主管部门要征求乡镇(街道)政府意见,这样可确保基层食安委统一协调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基层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建设,优先配备急需的执法装备及检测检验设备,并推进县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保障基层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检得准、验得明。

三是构建共管共治体系。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消除举报者后顾之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此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食品安全不可或缺,只有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