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体健常委:设立大别山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 2018-07-02 09:2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高体健 | 责任编辑: 胡俊

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发展,帮助老区实现精准稳定脱贫与持续健康发展双赢,建议设立大别山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四点具体建议:

一、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首先应在大别山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坚持生态惠民、利民、为民,建立大别山国家公园,将大别山老区作为生态综合性补偿试点先行先试,科学界定补偿范围、种类和标准,从制度、政策和技术等层面加强指导支持,促进各方资源有效整合,构建覆盖森林、湿地、水源等生态资源的补偿机制。同时,探索产业扶贫、技术支持、项目援建、碳交易等多元化、市场化的补偿方式。

二、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应加大绿色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建议国家设立老区绿色发展基金,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生态旅游业、特色林产业、绿色种养业、健康养生业等绿色产业和生态环保产业,实现从“绿色贫困”到“美丽富饶”的跨越。

三、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应做好推进精准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建议利用好国家各项政策叠加效应,同步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和健康乡村建设,加快“厕所革命”、宅院和公共空间整治及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卫生健康保障水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进一步加大对老区贫困县和新脱贫县的支持力度,率先开展振兴扶持,让老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不断提升老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豪感。

四、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应健全省部协调推进机制。无论是《规划》实施,还是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都涉及多个部委和三个省及相关市县,应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顶层设计和推动落实的力度,建立省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和示范区建设中的问题,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尽快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尽早编制大别山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