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丰:以信息化促进执行工作能力和体系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18-06-12 08:2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编者按: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成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依法治国水平的体现。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治保障和法治环境。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重大进展。但受相关制度不健全、社会法治意识淡漠、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等因素制约,执行过程中的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案件终结难、联合惩戒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然任重道远。6月8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孟庆丰在现场发言,他建议以信息化促进执行工作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中国网(议库APP平台)特摘编如下。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推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必由之路。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更好地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大力探索和推进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创新网络查控形式,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断增强查人找物能力,提升执行效率。如加强与公安部门在对涉嫌拒执罪被执行人网络布控、网络限制被执行人出境、车辆信息、司法拘留信息等方面的协作。

二、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拓展联合信用惩戒范围,提升联合信用惩戒效果。加快对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议的意见》规定的100多项信用惩戒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整合现有联合惩戒措施,完善相关技术功能,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智能拦截、自动惩戒;同时督促各相关机构及时更新并规范使用数据,做好失信信息的动态维护,织密惩戒手段网络,切实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

三、建立执行信息化和联合信用惩戒的督促、通报机制,严格落实参与部门的工作责任。对于认识不足、协助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建议通过当地党委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或通报批评,切实保障协助执行义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