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以供给侧制度改革思维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 2018-06-12 08:1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编者按: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成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依法治国水平的体现。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治保障和法治环境。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重大进展。但受相关制度不健全、社会法治意识淡漠、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等因素制约,执行过程中的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案件终结难、联合惩戒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然任重道远。6月8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吕忠梅在双周会现场发言,她建议以供给侧制度改革思维破解执行难,中国网(议库APP平台)特摘编如下。

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也有进展,但没有出现根本上好转。我们需要深刻反思:一是“执行难”的病根在哪里?二是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我以为,目前“执行难”问题的病症在法院,病因在社会环境,病根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因此,思考解决“执行难”问题,应既立足当前,也未雨绸缪,关键在于祛除“执行难”的“病根”。应该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以供给侧制度改革思维,完善顶层设计。对此,建议:

一、党中央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台专门文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首先明确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党委工作,作为政法委的重要工作事项,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其次将“解决执行难”作为综合治理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主体责任,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政府兜底等基本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方法破解执行体制机制难题。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转变就法律条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完善破产重组制度,将执行救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促进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三、转变运动式的工作方式,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强制执行法立法进程,加快信用法的立法进程,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